
新湖南客戶端4月8日訊(通訊員 陳學華)4月8日,縣人民法院在南橋鎮新竹村村委會開庭審理了兩起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
南橋鎮新竹村村民彭某娥和大盛鎮尹家村村民魏某嬌各自在家中自留地種植少許毒品原植物罌粟幼苗,在工作巡查中被發現。因南橋鎮和大盛鎮兩地離縣城很遠,縣人民法院組織公訴人員,到當地巡回開庭審理。庭審中,當事人對案件的供認不諱,法院對兩名當事人判決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庭審結束后,縣人民法院、縣檢察院還向村民發放毒品知識宣傳手冊,講解了毒品對吸毒者、家庭、社會的危害。
東安法院刑事庭到南橋鎮和大盛鎮開庭審理案件,既方便了人民群眾的訴訟,又進行了法制宣傳,得到了當地老百姓的一致好評。
責編:張鈺茜
來源:東安縣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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